近年来,“健康中国”战略的落地以及食品消费意识的升级,既说明国家政策对发展国民健康产业的支持力度,也反映出消费者对饮食中功效成分和营养的重视程度。“功能性食品”行业势头强劲,市场规模正迅猛发展:根据中商产业研究院数据,今年功能性食品市场规模将突破6000亿元。
那么,功能性食品究竟是什么?如何让它在食品领域拥有更广阔的市场空间?
何为功能性食品?
事实上,功能性食品不是一个法规范畴的概念,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中并没有“功能性食品”这一食品类别,自然也无官方定义。我国的功能性食品更多源于行业内的一种称呼。一般认为,它是指对人体具有增强机体防御功能、调节生理节律、促进健康等功能的食品。这类产品包括保健食品,但又比保健食品的范围更广,根据产品的有效成分或营养价值可包括功能性的碳水化合物类、功能脂类、植物性成分、益生菌等各类食品。在这个“生活方式病”高发的年代里,合理摄入功能性食品,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改善人群的健康状况。
回顾2021,新的功能性食品原料为市场注入新动力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要求,新的食品原料在上市前需经过国家卫健委的安全性评估,审批通过后方能应用于食品。近些年来,随着我国功能性食品的不断发展,新的功能性原料也被不断开发应用。
例如,2021年的典型代表:透明质酸钠。
研究表明,透明质酸(玻尿酸)在促进修复、润滑关节、改善皮肤、保护胃肠道健康等方面都具有一定功效,且口服易吸收。透明质酸钠是其钠盐形式,通过这种离子形式可以提高透明质酸的水溶性,利于在食品中的应用。早在2008年,透明质酸钠就被批准作为新资源食品,但使用范围仅限于保健食品原料。去年1月,国家卫健委发布“三新食品”公告,透明质酸钠的使用范围被扩大到饮料、糖果类等普通食品。此后,其应用前景大幅扩宽,多款含透明质酸钠产品陆续研发上市。“美容用的玻尿酸怎么可以吃了”这一话题更是跻身2021年不能错过的九大食品安全与健康热点之一。
展望2022,功能性食品原料在新食品原料中热度依旧
截至今年5月18日,国家卫健委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发布的新食品原料相关的批准和公开征求意见公告中,都有功能性食品原料的“身影”。例如:
1、吡咯并喹啉醌(PQQ)二钠盐:
审批通过的新食品原料(2022年第1号)
批准的使用范围:饮料
该物质的主要成分PQQ,是一种新型氧化还原酶辅基,天然存在于微生物、植物和人体的器官和组织之中,且多种食品中都含有微量PQQ。它可参与催化生物体内的氧化还原反应,国内外研究应用主要集中在抗氧化、保护神经细胞和促进脑和心血管健康等方面。
2、甘蔗多酚:
审批通过的新食品原料(2022年第2号)
未限定使用范围
该物质从甘蔗中提取而来,主要特征成分为总多酚,具有较强的抗氧化活性,可降低食物或饮料的GI水平。中国台湾、美国、欧盟、澳大利亚与新西兰等国家和地区均有批准食用的依据。
3、阿拉伯木聚糖:
公开征求意见的新食品原料
暂未拟定使用范围
此次征求意见的阿拉伯木聚糖是一种提取自甘蔗渣、小麦麸皮、玉米皮等禾本植物的不溶性纤维。目前,它在国外被广泛应用在食品或膳食补充剂行业中,若能最终获批,相信很快能在食品领域大放异彩。
可见,申报新食品原料,让更多的功能性食品原料拿到进入普通食品市场的“通行证”,是近年行业内一个讨论度高、行之有效的方法。与此同时,根据保健食品的相关规定,获批后,这些原料实际上也顺利获得了在保健食品中的“使用依据”。
功能性食品原料在申报新食品原料时,需要注意什么?
新食品原料的申报注重原料的食用和营养属性。因此,功能性原料在准备申请新食品原料时,更需要从多角度开展安全性和营养性的说明,而在功效性方面不应做过度强调。例如,可从以下几点去体现安全性:
当然,每个原料的特性不同,需要申请人针对原料特性展开充分的研究。而除上述表格中提到的外,例如原料的质量规格、有效的成分检测方法、稳定安全的生产工艺等都应在申请新食品原料时被科学研究和说明。
结语
随着时代和科学的发展进步,食品功能的研究备受重视。每个新的功能性原料得到新食品原料许可后,都将助推食品产业的创新升级。当然,任何一种新兴功效成分应用的背后,都积累了长期大量的科学研究,以证明其对人体的安全性或有效性。
令人欣喜的是,近些年来,越来越多的功能性原料在我国新食品原料申报中获得成功。有申报意向的企业需要准备充分的研发及安全性评估等卷宗资料,避免少走“弯路”,缩短新食品原料的申报周期,加快促进产品在市场中的开发应用!